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党办发〔2022〕38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结合引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二)引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疆爱兵团;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并全力投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3.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录(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报到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聘)用后,无故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未满3年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引才政策
根据《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师市党办发〔2022〕38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协议期内可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政策: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可参加第七师胡杨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纳入事业编实名制登记。
(二)住房保障
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在师市辖区内购房可分别享受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5万元购房补贴。
无购房意愿的,根据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5年内免费使用,不再按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三)人才津贴
从师市外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派驻师市单位引进的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协议。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外,3年管理期内,可分别享受人才津贴每月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3000元。
(四)职称评定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学历等限制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其他支持
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申请落户,按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优先办理落户。从师市外引进的人才配偶、子女愿意调入师市工作,属行政事业等性质单位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安排工作;其他性质单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帮助推荐,最大限度做好相关就业服务等工作。引进人才特别是第一层次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1),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将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后以“个人姓名+岗位名称”为文件名,压缩后发至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初审合格,由师市党委党校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等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1天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到兵团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引才活动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应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师市党委党校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材料写作能力、举止仪表、职位匹配度,以及了解其学习和工作经历、求职意愿等。
复审和面试视情况组织,可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报名岗位的比例为1:1,由招聘单位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及政审考察通过后,招聘单位将拟引进人才报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对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上报及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向招聘单位下达引进人才批复。由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四、监督及纪律要求
引才单位要主动邀请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2--326****466
移动电话:132****7487
电子邮箱:870*******qq.com
附件:1.《2023年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2.《第七师胡杨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
第七师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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